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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聊聊兩年前爆發的一大事件,自殺女作家林奕含生前所寫的<房思琪的初戀樂園>

分享我當時還沒真正看書前與看了書後的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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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第一次聽聞這本書,是朋友介紹,查了些網路訪談及看過新聞後,才稍微了解事件始末及作者本身。

我尚未看過這本書,但如作者在訪談中所說的,這本書其實能用兩三句話就講完,「一個老師,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、強暴、性虐待女學生。」就這樣的幾句話,為什麼作者仍要用如此細膩的工筆去刻劃出場景、背景、故事情節,我想這不僅是想訴說自己的痛苦,也不僅是為了改變社會的亂象,而僅僅是一種傳遞,是故事找上了她,使她完成。

作者說:「人們總是以為一個真正的作家可以選擇書寫主題似的。」

她說:「殺一個人是不道德的,但殺千萬個人後,就無所謂道不道德。」

她說:「會不會,藝術只是一種巧言令色而已。」

她說:「在閱讀的時候你感受到痛苦,那是真實的,你感受到了美,那也是真實的。」

她說:「我每天問自己三件事:

第一件事:今天要不要吃宵夜。

第二件事:今天要不要吃止痛藥。

第三件事:今天要不要自殺。」

我還沒從她的故事認識她,但我隱約地從她的話了解她,甚至為她心痛。

從整個事件,林奕含寫這本書到自殺後被報導,她的故事被傳播,衍生成為一起社會事件,女性,一直都是主角,而狼師,故事中的李國華或現實中的加害者,類似的事件天天在上演,談到社會事件,我無能為力,也無力解決,那種共犯心理使我心碎,即便我不是加害者,也是放縱它發生的旁觀者。

每次,發生事件後,我都只能用「社會問題,我們都是共犯。」來結尾。

但難道這樣的一句話,只能在悲劇發生後才能難過的說出口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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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嗑完<房思琪>全身上下都不舒服。我有個朋友,斷斷續續的看了半年才真正閱讀完全書,原因是內容寫實到,她難以迴避自己無力幫助思琪的人生,只能眼睜睜看著她不停地向下沉淪自溺。

整個故事全部看完,心情起伏很大,過程中,同情、憤怒、悸動、同理、難過、悲憤、不可置信,高潮迭起的是故事,更是我的情緒。

「用一個你其實並不懂的詞,這根本是犯罪。」在文章的開頭怡婷就仗著自己是孩子,隨口說了口交這個詞,這樣的行為也許好玩、有趣,無形中其實可能已傷害到別人了。當今網路平台越來越多,每個人都可以輕易地發表自己的言論,但很多時候,我們在不自知的情況下做出了最大的惡,無法感同身受的理解別人,以玩笑似的口吻談論,甚至無情的謾罵批判。這就是犯罪﹗

「社會問題,我們都是共犯。」在這樣的社會上,因為我們總是站在施暴者那方,才造就李國華能夠利用思琪的自尊心,對她為所欲為還不用擔心她會告訴別人,使他的惡行公諸於世。因為即便說出口,社會也不會幫她。進而思考林奕含事件,她選擇自殺,是否也是如此?

觀看<房思琪>時,最覺得噁心的不在強暴時的文字敘述,而是被強暴仍說服自己去愛上李國華的思琪,她把自己從被害者變得和世界一樣,成了加害者。思琪說:「我要愛上他,你愛的人對你最什麼都可以。」這是什麼無可救藥的觀念,觀書過程中,我三度破口大罵,我緊握拳頭,想一拳揍下去,李國華是、房思琪是、伊紋是、張太太是、現實中的我們更是。

 「故事必須重新講過。」這句話是進入失樂園前作者下的伏筆,也結束了樂園中我們看不到角色內心的簡單思想,開始講述李國華如何狩獵,掌握改變思琪的人生。在這,我全身都起了雞皮疙瘩,倒抽一口氣,故事才正要開始。

「聯想、象徵、隱喻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東西。」書中人物情緒幽微,難以用白描寫成,所以整本書還是充滿了危險的聯想、象徵、隱喻,多得令人喘不過氣來「像溺水」。書評說:「造句太多,工筆太力。」所有的文字都不明確的斷定一切,讀者卻清楚得知在思琪身上所發生的所有。

故事最後的圓桌場景,與第一景的餐桌對話相互對照,更是格外諷刺,描繪社會頂層偽善者的真實寫照,「所有人都笑了。所有人都快樂。」令人毛骨悚然的片段。

或許房思琪最後的清醒是她很清楚,她的靈魂離開以後,便再也沒有回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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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心得分享,都僅是個人想法。

希望大家喜歡。

也歡迎你與我討論你的想法喔!

劇評。遺失的二分之一\\不要以為只有你有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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